不動產估價師高考及格,申辦開業登記,須檢附2年經驗證明之文件有那些?
一、服務證明書:服務機關開立之估價經驗服務證明書正 影本各一份,須蓋服務機關大小印章。 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開業登記證影 本一份,蓋大小章。鑑價公司或其他登記有案之民營 機構,須89年10月4日以前成立者,營業項目別有土地 及地上物估價業務者。
建築師事務所之2年服務證明,可否申辦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
按不動產估價經驗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建築師事務所非屬開業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且非為民營機構,所以建築師事務所之2年工作經驗不能申辦。
查詢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是否在本市開業?
請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請點選)「開業不動產估價師查詢」項目點選,即可查詢不動產估價師之名字、事務所住址。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 期滿前,不動產估價師應檢附其於「4年 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 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36個小時以上或 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1.不動產估價師開業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損壞或原領之開業證書1份。 4.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 5.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及其影本各1份。 6.開業證書費新台幣1,500元郵政匯票1張。 7.最近4年完成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