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山坡地範圍內使用地類別為「暫未編定」之非都市土地,或申請使用地類別由「林業用地」更正為「農牧用地」之非都市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向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申請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或更正查定,為免民眾跨行政區奔波並避免申請文件不齊備影響查定、更正查定進度,太平所針對太平區非都市土地推出代收代寄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服務,歡迎土地所有權人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