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3-09-28 | 更新日期: | 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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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2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自10月1日起公告,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臺中市政府訂於本(112)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公告112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並寄發重測結果通知書予各土地所有權人。凡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皆可在公告期間前往各重測區所轄地政事務所、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或上網至「重測便民服務系統」(https://cris-nlsc.moi.gov.tw)查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本市112年度辦理東勢、大安、霧峰、豐原及東區等5區,合計8,931筆土地地籍圖重測作業,總面積達638公頃,即將於本(112)年10月1日公告重測結果,扣除因界址爭議及地籍誤謬未列入公告土地計116筆外,實際公告8,815筆土地,重測完成率達98%。
地政局表示,有關重測作業中因雙方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不一致,發生界址爭議之土地,後續會由臺中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邀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處,俟調處確定後再行補辦重測公告。另依土地法第46條之3條規定,於重測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重測公告結果認為有疑義,得依規定向土地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繳費申請異議複丈,各閱覽處皆有提供申請書表格供民眾填寫,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及測區辦公室之聯絡資訊詳如附表。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於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如未申請異議複丈,或經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而經更正確定者,地政事務所須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受理換發權利書狀。屆時請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通知事項,前往土地轄屬之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