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2年6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909號
公告訂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申請書」及「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應附文件一覽表」,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附件 :
內政部112年6月26日台內地字第11202639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