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服務資訊提供
應於每年1、4、7、10月的15號前辦理包租、轉租及代管案件資訊登錄
無案件仍須申請無異動通報
未提供或不實資訊,將處6千~3萬元罰鍰
限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申報可至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https://clir.land.moi.gov.tw/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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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每年1、4、7、10月的15號前辦理包租、轉租及代管案件資訊登錄
無案件仍須申請無異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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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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