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籌備會提到再過二個月要開重劃會成立大會,如果沒空參加的話,可以簽訂『出席委任(託)書』,要簽訂嗎?要注意什麼才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A:
(一)重劃會成立大會或會員大會決議的事項對於會員未來的權益都有極為重大的影響,建議您最好能親自出
席每一次會議,並於會中表達您的意見,且要求一定要納入會議紀錄。
(二)當您不能親自出席成立大會或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並注意下列事項:
1.委託書內容應註明是委託哪一次會議,由委託人、受託人書寫個人資料後簽名(或蓋章),並寫清楚委
託書的日期。
2.若籌備會或重劃會有提供該會製作的委託書,一定要注意是否有註明委託哪次會議,或自己書寫註
明,且寫清楚委託書日期。避免僅簽具空白委託書交付籌備會或重劃會,以免發生無法表達您意見
的情形,影響日後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