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關於信託土地參與市地重劃時,其同意參加重劃人數究以受託人抑或以委託人數
為依據乙案。
A:
(一)按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15條規定:依本條例辦理市地重劃計算重劃人數及面積時,除下列規定外,以
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信託土地,以登記機關信託專簿所載各契約之委託人及面積為準。
(二)依內政部95年6月1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047209號函示,信託土地參與市地重劃時,其計算是否同
意參加重劃之人數,應以登記機關信託專簿所載各契約之委託人數為依據,該部93年10月12日內授中
辦地字第09300138252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