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測量分割合併複丈
服務對象:權利人
應備文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證明書。
5.戶政事務所增編門牌證明(辦理物分割測量時需附)。
6.協議書(所有權不同時檢附)。
7.所有權人印鑑證明。
8.同意書(合併複丈時需附)。
9.分割位置圖說。
10.身分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
15天
受理及諮詢機關:
中山地政事務所04-22242195
中正地政事務所04-22372388
中興地政事務所04-23276841(十線)
豐原地政事務所04-25263188
雅潭地政事務所04-25336490
東勢地政事務所04-25886008
大甲地政事務所04-26867126
清水地政事務所04-26237141
大里地政事務所04-24818870
太平地政事務所04-23933800
龍井地政事務所04-2636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