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測量分割合併複丈

 

服務對象:權利人

應備文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 
2.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3.建物所有權狀。 
4.他項權利證明書。 
5.戶政事務所增編門牌證明(辦理物分割測量時需附)。 
6.協議書(所有權不同時檢附)。 
7.所有權人印鑑證明。 
8.同意書(合併複丈時需附)。 
9.分割位置圖說。 
10.身分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
15天
 
受理及諮詢機關:
中山地政事務所04-22242195 
中正地政事務所04-22372388 
中興地政事務所04-23276841(十線)
豐原地政事務所04-25263188
雅潭地政事務所04-25336490
東勢地政事務所04-25886008
大甲地政事務所04-26867126
清水地政事務所04-26237141
大里地政事務所04-24818870
太平地政事務所04-23933800
龍井地政事務所04-2636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