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註銷登記

 

服務對象:凡領有地政士開業執照者

應備文件:
1.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3.原地政士開業執照或遺失切結書。
 
處理期限:
7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