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申請簽證人登記

 

服務對象:凡領有地政士開業執照者

 應備文件:
1.地政士申請簽證人登記申請書。
2.原地政士開業執照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4.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書及其影本。
5.最近五年內,其中二年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地政士執行業務收入總額達一定金
額以上之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6.繳納簽證保證金之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7.簽證人之印章。
 
處理期限:
7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