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開業執照加註延長有效期限

 

服務對象:凡領有地政士開業執照者

應備文件:
1.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3.原地政士開業執照。
4.二吋相片2張(近一年內拍攝之照片)。
5.最近四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6.執照費新台幣500現金或郵政匯票乙張。
 
處理期限:
7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