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開業登記
第一次開業及遷入本市開業
服務對象:凡領有地政士證書或士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者
應備文件:
1.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各乙份。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4.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一式二張。
5.執照費新台幣壹仟元現金或郵政匯票乙張。
6.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7.其他:
請檢附合理使用該地址房屋之建物證明文件,如
建物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最近一期稅單、租賃契約、房屋使用同意書。
處理期限:
7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