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

 

服務對象:權利人

應備文件:
1.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戶籍謄本(繼承人現戶與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 
4.繼承系統表。 
5.繼承權拋棄證明文件。 
6.遺產稅繳納(免)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於民國38年6月14日前死亡者免附)。 
7.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8.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 (分割繼承時檢附)
9.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立協議書人之印鑑證明(分割繼承時檢附)。 
10.遺囑(遺囑繼承時檢附)。 
11.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處理期限:5天
 
受理及諮詢機關:
中山地政事務所 04-22242195
中正地政事務所 04-22372388
中興地政事務所 04-23276841(10線)
豐原地政事務所 04-25263188
東勢地政事務所 04-25886008
大里地政事務所 04-24818870
大甲地政事務所 04-26867126
清水地政事務所 04-26237141
太平地政事務所 04-23933800
雅潭地政事務所 04-25336490
龍井地政事務所 04-2636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