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19-09-23 | 更新日期: | 2019-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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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已修法,未來房地交易資訊的申報登錄責任
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於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
但其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訂定
但其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訂定
但其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訂定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但其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訂定
但其施行日期,行政院尚未訂定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所以提醒權利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者
目前仍請依原規定於辦竣買賣登記30日內,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唷。
目前仍請依原規定於辦竣買賣登記30日內,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