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18-01-29 | 更新日期: | -000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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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當時未領取補償之土地,依規存入保管專戶將屆滿15年,從89年到92年臺中市尚有8千多萬元補償款無人領取。臺中市政府提醒,請快來領,以免超過保管期限歸屬國庫。
徵收補償費未領取存入保管超過15年,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補償費歸屬國庫,是法令規定全國一致的作法,從89年起開始計算即將歸屬國庫,臺中市政府尤其重視民眾權益,特別每年主動刊登廣告並再次逐一掛號郵寄催領,已有近4成民眾陸續分別領取金額逹5千6百多萬元補償費,呼籲市民要正視自己財產權益,92年度保管補償款領取期限將屆滿,請趕緊來領。
現今92年度保管專戶未領補償之保管款即將屆滿15年,其未領取的名單資料已於今 (107) 年1月起置放於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其相關申請領取方式、表單,可至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的徵收專區查詢,或聯絡(04)22170779周股長。
刊登截止日:20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