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人及繼承人申請領取徵收徵收補償保管款標準作業流程圖

「所有人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標準作業

1.地政局地用科:收件 (處理時限0.5日)
2.地政局地用科:調取保管原卷 (處理時限0.5日)
3.是否符合規定 (處理時限4日)
   3-1.不符合規定 通知限期補正 
   3-2.是否於限期內補正完竣
   3-3.未於限期內補正 駁回  
4.地政局秘書室、會計室、局長室 會辦 (處理時限3日)
5.地政局地用科 核定 (處理時限0.5日)
6.地政局地用科 發文通知 (處理時限0.5日)

總處理時限:9日(含例假日)


「申請審查申領繼承人徵收款案」標準作業

1.地政局地用科:收件(處理時限0.5日)
2.地政局地用科:領取保管原卷(處理時限0.5日)
3.是否符合規定(時限23日含地用科4日地政事務所會辦審查19日)
  3-1.不符合規定 通知限期補正
  3-2.是否於期限內補正完竣
  3-3.未於期限內補正 駁回
4.地政局秘書室、會計室、局長室:會辦(處理限時3日)
5.地政局地用科:核定(處理時限0.5日)
6.地政局地用科:發交通知(處理時限0.5日)

總處理時限:28日(含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