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15期市地重劃工程
一、緣起
本重劃區坐落於大里區舊市區中心,配合大里區聯合行政中心之地方重大建設需要,劃設機關用地,並提供行政整合之市政辦公空間,以改善辦公廳舍老舊、民眾洽公不便及停車空間不足等問題。另公一用地、公兒十四用地及公兒十五用地因徵收補償經費過高,至今仍未徵收開闢,在兼顧地主權益與公共利益之前提下,由本府擬定細部計畫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保留必要性之公共設施用地,其餘則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以期加速解決延宕多年公設保留地無法取得開闢議題,創造土地所有權人、地方政府及公共利益三贏之局面。
二、目標
為解決都市計畫公設用地多年未徵收開闢問題,藉由市地重劃帶動大里舊市區再生發展及,持續推動第15期市地重劃,以取得大里區聯合行政中心興建用地,提供大里區公所、大里地政事務所、大里區戶政事務所、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等4單位使用,解決服務空間不足、區位分散影響行政效率及民眾洽公便利性問題。
三、範圍
本重劃區係位於大里都市計畫區之第3鄰里單元南側,係以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範圍包括原大里區公1公園用地、公兒14、公兒15用地、大里區公所位處之部分機5用地及公1公園用地北側及南側部分道路用地,屬大里區大衛段、中興段及福興段等地段之部分土地,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範圍為重劃範圍,總面積約69,600平方公尺。範圍四至為:
東:以40M-3計畫道路(國光路)西側為界。
西:與8M-109計畫道路(舊街路)以西之住宅區為界。
南:至現況溝渠(中興排水)以北為界。
北:以8M-104計畫道路(上田街)以南為界。
四、都市計畫使用配置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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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容
主要建設為道路、公園、機關、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廣場…等用地。
六、執行進度
本計畫工程於109年8月25日開工,預計111年12月完工。
原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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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兒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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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兒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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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十與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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