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訂定「臺中市整體開發區工程與測量業務聯繫流程及檢核補充規定」,並自107年9月28日起生效。
附件:
1. 本局107年9月28日中市地測二字第1070036216號函
2. 臺中市整體開發區工程與測量業務聯繫流程及檢核補充規定
3. 本局107年11月9日請重劃會配合辦理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