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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後至交屋前,發生建商倒閉、建案施工停擺導致消費者求助無門,為落實本市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履約擔保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研商自107年5月起,由公會提供轄區內各預售屋建案之履約擔保等資料,協助定期(每月15日前)將該等資訊彙整後送至本局,再於本局網站公布相關資訊,以利消費者參考。
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可降低因建商倒閉、建案施工停擺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的可能性,但仍有風險,消費者購屋前應確實了解不同類型的履約擔保差異。
各種履約擔保方式說明如下:
1.不動產開發信託: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予某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之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應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
2.價金返還:係指消費者在購屋時,建商與金融機構簽訂保證契約,保證建商若未能如期交屋,將由金融機構如數返還消費者已繳納之價金。
3.價金信託:係由賣方與受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委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可達到專款專用之目的。
4.同業連帶擔保:係指由兩個建商同業相互連帶擔保,若其中一家建商之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時,另外一家建商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5.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係由公會主導,數家建商互相成立協定,若參加協定之建商,發生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之情況,其中之任何一家建商均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本資料係建商前期開工資料彙整,仍因建築執照變更或推案規劃而有所不同,請以建商實際提供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所載內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