廍子地區區段徵收
廍子地區區段徵收
壹、工程計畫緣起
本市北屯區廍子地區區段徵收,是為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前身為臺灣省水利局)辦理大里溪(含大坑溪及廍子溪)治理計畫,於八十一年間決定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本區案屬臺中市都市計畫及臺中市大坑風景區都市計畫二個都市計畫區,其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均係於八十四年七月公布實施,至今其間因遇當地地主陳情抗爭訴請提高抵價地發回比例、大里溪水系整治開發受司法單位質疑訴訟、部份既成社區是否納入、原省新生地開發處擬規劃大型購物專區、配合大里溪整治時程,又遭逢九二一地震及預估開發成本將虧損十七億元等問題,始於九十一年四月間辦理該區徵收公告及工程規劃設計。
貳、工程範圍與面積
本區段徵收區坐落本市北屯區,範圍包括建 和段、青田段、大觀段、大仁段、大興段等土地,分屬兩個都市計畫:
一、臺中市都市計畫:
東與本市大坑風景地區都市計畫區相鄰接,南至臺中市都市計畫南界,西側為臺中市(軍功及水景里地區)細部計畫區,以編號四之二十六之三十公尺計畫道路西側境界線為界,北以編號五之二十M計畫道路(東山路)南側境界為界。
二、臺中市(大坑風景地區)都市計畫:
西與臺中市都市計畫相鄰接,東與編號OO五之計畫道路東側境界線為界,南至臺中市(大坑風景地區)都市計畫南界,北至東山路為界。其中「名城貴族別墅區」、「老人醫院」、「殘障復健醫院」、「中臺醫護技術學院對面之司機新村」、「廍子巷既成社區」等五區,係屬風景區、機關用地、住宅區、其都市計畫並未變更,仍保持原來之使用,未列入本區段徵收範圍。
本工程用地面積共計二OO.五一公頃,其中私有土地計有一O四.一七公頃。
參、用地取得執行情形
一、本市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徵收計畫書經內政部於九十年十月間核准徵收,並經本府於九十一年四月間公告徵收,計有土地所有權人五O四戶完成申請領取抵價地作業,占私有土地比例之百分之八十,現金補償三O二戶占私有土地比例百分之二十,現已依規完成私有土地所有權移轉。
二、本區段徵收範圍內公有土地總計二一四筆,以作價方式處理一二O筆、無償撥用九四筆,已完成辦理撥用。
肆、工程執行情形
本工程係委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辦理工程規劃、設計、發包及施工監造等作業,並於九十年八月完成簽訂協議契約,後於九十一年七月雙方合意變更契約,即本工程中之第二、四工區改由本府(建設局)自行辦理發包及監造等後續相關業務。
惟本工程全區位處「九二一震災後軍功路以東臺中市都市計畫數值航測GIS地形圖、樁位補測製工作」範圍內,致未能提供經完成法定程序公告之都市計畫樁位供工程委託單位辦理工程規劃設計(本工程範圍內之都市計畫樁位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始重新公告樁位座標資料)。且本府都發局(原工務局)辦理九二一受災戶以地易地專案時,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針對本市車籠埔斷層帶附近地區地質鑽探與調查,其分析報告發現指出疑似部份活動斷層敏感區縱切本區段徵收範圍內部份土地(第一、三、五工區如附圖所示)。另為提供安全無虞之建築土地供地主興築房屋,於得知有疑似活動斷層經過本區,已由本府都發局再針對�中l地區區段徵收區委託工研院辦理車籠埔斷層地球物理調查,經提送正式報告書後建議隱性斷層帶變更為非住宅使用即做公共設施使用,依此本府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公告手續。
雖因上述各項原因致有所延宕,本府仍積極辦理不受斷層帶影響部份之工程規劃設計進行等相關作業。目前各工區執行情形如下:
一、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一號橋:
100年9月8日完工,於100年11月11日辦理通車。
二、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二號橋:
99年7月23日申報竣工,於99年9月29日通車。
三、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三號橋:
於100年6月28日完工,100年9月23日驗收完竣,惟橋樑西側銜接至軍福九路道路中心樁不一致,恐影響行車安全,已由建設局於101年3月16日開標完成,已於101年10月19日完成通車。
四、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四號橋:
於100年10月26日報竣工完竣,101年2月3日辦理驗收通過,已於101年5月8日通車。
伍、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內容如下:
一、整地工程:整地面積達140公頃。
二、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
道路工程(含各管線及路燈工程) :計有50公尺寬道路1870公尺長
30公尺寬道路2810公尺長
25公尺寬道路2315公尺長
20公尺寬道路2960公尺長
15公尺寬道路3710公尺長
12公尺寬道路2015公尺長
10公尺寬道路8494公尺長
交通工程:計有標線、標誌及連鎖號誌37處
雨水下水道工程:預計施作雨水下水道管線工程達4200公尺長、人孔52處
污水下水道工程:預計施作雨水下水道管線工程達30600公尺長、人孔410處
共同管道工程:本區15公尺以上臨住宅用地之道路工程均設置共同管道並採電纜溝方式施作,全長約19800公尺。
景觀綠美化停車場工程:本區計有廣兼停用地(含停車場用地)5處,面積達4.91公頃。
公兼兒用地(含兒童遊戲場用地)4處,面積達7.58公頃。
公兼園道用地2處,面積達4.11公頃。
綠地用地(含風景區用地)8處,面積達0.83公頃。
另道路綠化預計植栽4750株行道樹。
橋樑工程:本工程因大坑溪、廍子溪貫穿及匯流入大里溪,預計施作四座橋樑。
土地分配進度:工程規劃設計與施工:本工程第二、四工區將責請承包廠商如期或提前完工,另第一、三、五工區部份,俟都市計畫變更,即速辦工程規劃設計與發包施工。
加速土地分配作業:本工程因故已延宕多時,本局已預擬因應措施,一改以往施工完竣後再行配地之作業方式,改採全區側溝完成後即著手辦理土地分配作業新模式,加速地主早日領回土地,以減少民怨。
具體效益
(一)克服廍子地區區段徵收受車籠埔隱性斷層帶影響,儘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提供居家安全。
(二)配合大里溪水係整治徹底杜絕水患問題,興闢生活圈道路提供完整路網。
(三)開闢近125公頃完善之公共設施,提供近75公頃之超優質住宅群,均衡本市東西區域的發展
(四)美化市容瞻觀,改善都市生活環境,地籍重新整理,健全地籍管理。
(五)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加土地所有權人之財富,增加土地稅收,充裕地方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