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換證

 

服務對象:凡領有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者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損壞或原領之開業證書。
4.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
5.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及其影本1份。
6.開業證書費新臺幣1,500元郵政匯票1張。
7.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
6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