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地政士開業執照

 

申請補發

服務對象:凡領有地政士開業執照者

應備文件:
1.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3.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一式二張。
4.原地政士開業執照影本或遺失切結書乙份。
5.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影本乙份。
6.執照費新台幣壹仟元現金或郵政匯票乙張。
 
處理期限:
7天
 
諮詢受理單位:地政局地價科(三民路一段 158號7樓)22170703